人大农村土地承包法执法检查组在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韩启德、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执法检查组组长刘振伟的带领下,深入凤阳县就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王金山、委员王明义、李殿仁、苟天林、人大代表刘瑞莲随队检查;省人大副主任朱先发,滁州市领导韩先聪、江山、李耀才、张尽忠,凤阳县领导张勇、米德成、何开春等陪同检查。
凤阳县大王府蔬菜合作社社长向人《农村土地承包法》执法大检查组汇报合作社土地流转情况
尊敬的韩副委员长、尊敬的各位领导:
大家下午好!
我叫时全,是凤阳县大王府蔬菜合作社的社长,也是一名大学生村官。2006年7月,我从安徽农业大学毕业,被凤阳县人事局选聘为大学生村官,和另外3名大学生一起被分配到府城镇大王府村任职。
大王府村位于凤阳县县城东南7公里,全村人口1718人,耕地3669亩,水面1200亩。2006年以前,大王府村还是一个农业基础薄弱,种植结构单一,村民的主要收入就是每年两季的稻麦种植,亩均收益在600元左右,经济比较落后,农闲时除部分轻壮年外出打工外,村民多以打牌打发时光。如何带领村民开辟致富的新途径,是摆在我们四名大学生村官面前的一道新课题。
针对大王府村当时的现状,结合我们自己的所长,我们想通过发展大棚蔬菜、花卉苗木等现代农业来农民走上富裕的道路。而农户的土地都是分散的、不规则的,如果每家每户都在自家土地上建大棚,据估算,土地利用率不足50%,而且不便于田间管理,如何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呢?有的农户就提出干脆把分散经营的土地集中起来,统一规划,连片经营。我们经过反复商量,感觉这种方法不错,于是我们就决定先成立蔬菜合作社,由合作社出面把分散的土地从农民手中以450元/亩的价格流转过来,统一平整、统一规划,然后再以450元/亩流转给合作社社员种植蔬菜、花卉和苗木。这样就使土地利用率达到80%以上,而且实现了成片规模经营。
到目前为止,合作社已发展社员116人,共流转土地674亩,其中发展蔬菜大棚216亩,发展苗木花卉458亩。农田基础设施累计投入160万元,流转过来的土地完全实现了水、电、路三通。2010年,合作社实现销售收入552万元,流转土地的平均收入达到8200元,扣除劳动力、农资及销售成本,亩均达4500元,是06年亩均收入的7.5倍。
经过5年来的实践,我们发现合作社流转土地,主要有三个好处:一是实现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业的进一步分工。土地流转给合作社让农民在不需任何投入的情况下,每年每亩可获得450元以上的租金收入,加上每亩130元左右的惠农补贴,每亩收益达600元,不仅维护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而且一些会手艺、头脑活、善经营的农民外出务工或在家自主创业年收入都在2万元以上,就近到合作社园区打工的农民也可获得1万元以上的收入;二是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发挥了规模效益。农民将土地委托给合作社统一规划、集中连片经营,改变了过去农户分散种植品种不统一,田间管理水平差异大的状况,实现了规模化、集约化生产;三是促进了新农村建设。大王府村以土地流转给合作社为载体,引进社会资本,引进大学生自主创业,实现了资金、技术和土地的有机统一,促进了新农村建设。
但由于大王府村开展土地流转时间比较短,在具体操作中还有一些困难和问题,我在这里想提两点建议:一是大多数农民还把土地作为基本的生活保障对待,对于流转土地存在后顾之忧。特别是部分年龄较大的农民,尽管已经没有能力经营好承包地,但宁肯粗放经营也不愿将土地流转出去。因此建议国家尽快出台政策,把已经放弃经营土地、进入城市就业的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与城镇社保的对接。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的财政投入力度,建立健全农村人口养老保险制度,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二是合作社是一个新型的农民经济组织,经济实力比较薄弱,虽然县里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大学生创业、发展现代农业、土地流转等优惠政策,但地方财力远远不够发展现代农业的资金需求,希望国家能出台更多鼓励土地流转的优惠政策,支持合作社流转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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